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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根据《合同法》
、《广告法》
、《广告活动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甲
、乙双方平等协商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
、制作广告载体
(电视
、广播
、软性新闻
、户外广告
、广告制品
、其他类
: )事项达成一致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
一
、 本合同仅适用为了达到通过电视
、广播
、户外广告等媒体发布广告目的
,而创意
、设计
、制作的原始载体
,如样带
、样片
、样照及成品
,不包括代理发布行为
。
编号
品 名
规格/型号
设计费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一
) 本合同经乙方审批后
,自甲方审批并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日必须早于合同履行期限起始日
,否则合同无效
。
(二
) 双方确认
:合同提交甲方审批之日至少先于履行期限起始十五天
,甲方于履行期限起始日前十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并于五天内将合同一份一份交
(寄
)乙方签收后
,乙方方可开始履行合同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三
) 乙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设计样品如样片
、样带
、样照等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宣传意图
,广告载体制作样品经甲方验收审查确认后
,再按规定数量完成全部载体成品的制作
。若乙方创意设计样品无法达到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方设计
,并仅按样品实际成本支付乙方费用
。
(四
) 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
(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乙方应完成创意
、设计
、制作全过程工作
,其中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样品交甲方确认
,以保证甲方顺利将载体用于发布用途
,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
(二
) 甲方有权对乙方样品验收后的成品制作过程进行现场抽查
、监控
。
(三
) 送样确认由甲方根据原创意及本合同标准验收
。
以甲方确认之样品或约定的标准为验收标准
,达到要求
,即为合格
。样品宜封存的应封存;不宜封存以约定标准为准;约定与样品标准不符的按约定
。约定不明时
,按广告制品企业通行标准
。无企业通行标准
,按同类制品制作之常规标准
。
1.
2.
3.
4.
1. 以确认之样品为标准
,以成品数2%随机抽样验收
,成品数量少于100件的
,抽样数量不少于2件
。
2. 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
,由甲方国内营销公司人员及销售财务人员共同验收;超5万元的
,以甲方事业部财务人员验收结果为准
。任何情况下
,甲方有权于验收前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以甲方所指定人员的验收结果为准
,而取消上述验收人员的资格
。
3. 以甲方签约代表身份签订本合同的经办人员不能参予本合同的验收
。
4. 非规定之验收人员验收的
,甲方对本合同履行情况不予确认
,并拒绝付款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
5. 验收完毕后当天
,由甲方有权人员分别开具一式叁份《验收报告书》
,乙方应主动索取一份并保存
。否则由此造成之质量
、数量纠纷责任属乙方
。
(一
)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
、数量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由乙方承担
。
(一
) 甲方不以现金方式结算乙方货款
,乙方也不得接受甲方人员的现金来结算货款
,否则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
(二
) 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
,甲方电汇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作为预付款
,合同履行完毕后
,由乙方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天内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附合同文本
、验收报告
(原件
)等资料一并交
(寄
)甲方本部
科
,并要求其签收
、开出回执
。甲方签收相关资料后
,经审查无误
,结算期30天
,直接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
(一
) 广告制品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自己或允许第三人使用
。
(二
) 乙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甲方的资料及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三年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为第三人知悉
。
(一
) 甲方监控中发现乙方有明显之违约行为
(如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
、无履约能力
、履行期限内根本无法完成规定之义务等
)的
,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并按本合同价金的20%支付违约金
。
(二
) 乙方制作之广告制品经验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乙方负无偿重作
、重修
、退
、换义务
,若成品质量与设计样版差异明显
,已无法达到预定广告宣传目的
,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由此造成甲方因广告投放不及时而引起预期销售损失的
,乙方并按本合同价金的30%-50%支付违约金
,同时返还甲方的预付款
。
(三
)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规定之制品及内含广告创意提供给第三方
,否则
,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
(四
)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的约定
,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偿付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须支付赔偿金
。
(五
) 甲方延迟付款的
,每延迟一天
,按应付未付部分的1%支付违约金
,并负即时付款义务
。但系乙方违约在先的除外
。
(六
) 任何一方违反《广告活动道德规范》规定
,造成对方损失的
,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九
、 本合同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协议履行地
。因本合同所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由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之法院裁决
。
十
、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方持两份
,乙方持一份
,具同等法律效力
。
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日